中新网安徽新闻8月15日电 8月13日,在黄山区龙门乡轮渡村太平湖畔,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这是该基地的首次巡回审判,当地干部群众30余人现场旁听,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
2025年2月11日,被告王某某在黄山区汪王岭山林中,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一只,并委托他人出售,获利1700元。案发后,警方查获部分黑麂肉块。经认定,一只黑麂整体价值高达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合议庭经慎重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二千零一十元及支付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三万元,上缴国库。
“以前只知道不能随便打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不仅要坐牢罚钱,还破坏了咱太平湖的生态!”一位旁听村民说。此次审判将案例摆到村民眼前,清晰划定了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让祖辈与山水打交道的乡亲们深刻认识到,山野间的“野味”并非随意可取的“馈赠”。

为扎实做好环太平湖生态环保工作,7月29日,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设立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体现了司法力量深度融入生态治理。基地重点聚焦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主题,为太平湖生态安全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把庭审现场设在湖畔,就是要让司法审判贴近民众,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承办法官表示,黄山区法院将持续依托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巡回审判、生态普法等多元化举措,凝聚司法、行政及社会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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