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安徽新闻2月27日电 (记者 赵强)2月24日(农历正月初八)8时20分许,合肥经开区一家建设工程公司为图“好彩头”,在办公楼下广场违规燃放鞭炮与礼花,整个过程持续数分钟。
正值早高峰,突如其来的巨响与浓烟,不仅干扰到了附近道路行人出行,还引发周边居民强烈不满。
接到举报后,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莲花派出所迅速介入,依法对涉事公司负责人王某及燃放爆竹的员工,进行传唤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耐心教育后,王某及其员工均认识到错误。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为持续巩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广告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速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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