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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秦媛媛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2021年11月05日 15:29 来源:中新网安徽

  中新网安徽新闻11月5日电(记者 张俊)近日,司法部官网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其中,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胜利路司法所所长秦媛媛同志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秦媛媛,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瑶海区铜陵路街道社保所、瑶海区红光街道司法所任职,现任胜利路司法所长。参加工作二十五年,她一直扎根基层,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兢兢业业,认真履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街道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曾荣获“合肥市再就业工作先进者”、瑶海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

  勤学苦练,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秦媛媛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等司法行政有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学以至用,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无论是在司法工作还是街道其他各项工作中,均能做到迅速熟悉情况,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化解纠纷,做一名优秀的“调解员”。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她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功能,做到“排查、汇报、指导、措施、回访、跟踪”六到位,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她制作了印有司法所工作职能和电话的“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多年来她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百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未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有效防止了人民内部矛盾地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帮扶教育,做一名优秀的“监管员”。她始终坚持“把握考核目标,注重日常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巩固工作成效”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做到“能闻其声、能知其行、能见其面、能知其情”。

  热心普法,做一名法治“宣传员”。她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子,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在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普法对象的多样需求,她通过翻阅众多相关书籍、请教法律顾问、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等方式,准备了多份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法律讲稿,先后深入到企业、社区等进行宣传1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获得了普法对象的一致好评。她还以建设标准化司法所为契机,积极协调整合资源,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置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窗口,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编辑:成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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