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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合肥四月七日电 (吴兰)从六月一日起,安徽省所有直接和间接向水体排污的单位,都必须实行持证排污,并全面禁止新上向巢湖排污项目。与此同时,安徽将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环保投入。
据悉,除严禁“无证排污”外,安徽还将从今年起,全面禁止新上向巢湖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明年起,全面停批向河流排放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此外,还将加大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近郊农村延伸。做好淮河流域枯水期污染联防和巢湖蓝藻防控,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
另悉,安徽今年还要建成投运七十二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二十个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加快污染减排。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