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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网7月22日电 日前,石台县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从今年起,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或征用后,农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有农用地且政府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征地时年满16周岁并享受有第二轮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将由统筹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两部分组成,统筹资金由县财政负担,个人账户资金由被征地农民个人自愿缴纳。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一次性缴费3600元;一档为一次性缴费6000元。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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